奖助名称 |
奖助标准 |
奖助对象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博士生(含直博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 |
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
博士生每生每年2400元,分12个月发放。 |
所有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校长奖学金 |
特等奖每生奖励100000元,博士生校长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0元,硕士生校长奖学金每生奖励30000元。 |
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博士生每生奖励30000元;硕士生每生奖励20000元。 |
学制内表现突出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硕士生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 |
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资助比例为: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 |
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
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月4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每学期发放5个月。 |
每年岗位数量以学校公布为准。 |
助研岗位津贴 |
每月最低3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具体由导师掌握。 |
对象仅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自行发放。 |
专项奖学金 |
包含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毕业生奖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以及各类名人企业奖学金。 |
具体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学校评审通知为准。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为1000和2000两个等级。 |
家庭经济困难、突遇临时重大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 |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缓交) |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足额缴纳学费的新生,可申请学费缓交,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申请者在新生入学时提供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办理。 |
延期毕业博士生活补助 |
延期半年毕业的博士生,每月资助800元;延期一年毕业的博士生,前六个月每月资助800元,后六个月每月资助600元;延期超过一年的博士生,不予资助。 |